离职前12个月包含离职当月吗-杨维立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职前12个月是否包含离职当月”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接下来,针对您的问题,关键在于理解“前十二个月”的具体含义。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实际操作,如果离职当月工资已经发放,那么该月工资应当计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中。换句话说,离职前12个月是包含离职当月的,但前提是当月工资已经发放。

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劳动者在8月31日离职,且8月份的工资已经发放,那么在计算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时,就需要将8月份的工资纳入计算范围。反之,如果8月份的工资还未发放,那么就不应也无法将该月工资计入。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答案是:离职前12个月在工资已发放的情况下是包含离职当月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