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这个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的申请并不严格要求必须由本人亲自去办理。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是承担首要工伤申报义务的主体,他们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难以亲自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此外,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也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材料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
最后,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并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可以由用人单位、近亲属或工会组织代为申请。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