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开设赌场罪-冯绍青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并从中营利的行为,此行为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定义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处罚;若情节严重,则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规定明确了开设赌场罪的法律后果,体现了法律对赌博行为的严厉打击。

二、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

    • 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此罪的责任主体,但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参与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 主观要件:

    • 行为人需具有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这意味着开设赌场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金钱或其他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开设赌场,且希望或放任其发生,以达到营利目的。
  3. 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开设赌场为赌博活动提供了场所和条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
  4. 客观要件:

    • 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具体来说,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并从中营利。这种场所可以是固定的或临时的,公开的或秘密的。例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赌博并从中营利等,都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如3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如30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如120人以上)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 其他情节:如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式

开设赌场罪在司法实践中以多种形式出现,主要包括:

  1. 传统实体赌场形式:

    • 开设专门的赌博场所,如地下赌场,配备专门的场地和赌博设备,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
    • 在合法经营场所(如酒店、棋牌室)的掩护下开设赌场,以正常经营为幌子,暗中组织赌博活动并抽头渔利。
  2. 网络赌场形式:

    •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提供各种赌博游戏,吸引他人在网站上进行投注赌博。
    • 成为赌博网站的代理,发展下线会员,接受投注并根据投注情况获取分成。
    • 虽然不直接参与赌博网站的运营或代理工作,但通过投资等方式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

五、法律后果与社会影响

开设赌场罪的法律后果严重,不仅面临刑事处罚和罚金,还可能导致财产被没收。此外,一旦有了开设赌场罪的犯罪记录,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社会信用都将受到严重影响。例如,无法报考公务员、无法参军等,甚至可能在社会交往中受到歧视和排斥。

总结与建议:

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其危害性,坚决杜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开设赌场行为。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行为,建议立即停止并寻求法律帮助,以减轻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果你有任何关于交通事故或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尽我所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