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年假怎么规定-黄祖军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企业的年假规定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是关于企业年假的详细规定:

  1. 享受年假的条件:

    • 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仅指在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的累计连续工作。
  2. 年假天数的计算: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 特别提醒: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全职工作期间、依法服兵役期间及其他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3. 年假的安排:

    • 单位应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在1个年度内集中或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若因生产、工作特点需跨年度安排,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且最多可跨1个年度。
    • 单位在安排年假时,应充分考虑职工意愿,通过协商采用多种休假方式,以满足不同时间段的休假需求。
  4. 不能休年假的补偿:

    • 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同意后,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 计算公式:日工资收入 = 职工月工资 ÷ 月计薪天数(21.75天);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日工资收入 × 300% × 未休年休假天数。其中,月工资为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工资),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5. 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特别说明:若职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但在年度内出现上述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则第二年度的年休假将被取消。

额外提醒:

  • 企业在制定年假政策时,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内部政策,如年假的申请流程、审批权限等。但这些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职工在享受年假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合理规划和使用年假。若遇到单位不安排年假或未按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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