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李闯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广泛,主要涵盖了因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多方面产生的争议。以下是对这些受案范围的详细解释: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这类争议主要围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展开。例如,一些个体工商户雇佣员工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双方就工资、福利等产生纠纷时,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订立:涉及劳动合同条款的协商不一致,如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
    • 履行: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报酬,劳动者未完成工作任务等。
    • 变更: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岗位、地点、待遇等。
    • 解除:涉及违法解除或依法解除后的经济补偿等问题,如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或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等。
    • 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的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这类争议包括对除名决定的合法性、辞退理由及程序的合理性、辞职时的违约金及档案扣留问题,以及离职时的工资结算和经济补偿等。例如,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被除名,但认为除名决定不合法,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涉及加班超时、休假克扣工资、社保缴纳不足、福利发放不公、培训服务期及违约金问题,以及劳动保护不符合标准等。例如,员工认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补缴。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包括拖欠或克扣工资、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合法性与金额,以及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等。例如,员工因工伤需要治疗,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

法律建议:

  • 当遇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特定情形除外),且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 并非所有与劳动相关的纠纷都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例如,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等,就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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