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 原文-罗建军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刑事辩护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的原文内容较为详尽,以下是根据该办法整理的核心要点及具体规定:

一、办法概述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由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印发,旨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该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联合惩戒原则

联合惩戒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的原则,确保惩戒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惩戒对象

惩戒对象主要包括两类:

  1. 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具有特定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这些特定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

四、惩戒措施

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和信用惩戒,具体如下:

  1. 金融惩戒:

    • 限制银行账户非柜面出金功能,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的转账、支付等操作;
    • 停止支付账户业务,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支付账户进行转账、支付等操作;
    • 暂停新开立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内(如2年或3年)禁止惩戒对象新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2. 电信网络惩戒:

    • 限制通信功能,包括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等功能以及过户等业务;
    • 限制互联网账号功能,对于惩戒对象名下注册的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限制其功能及业务,并禁止为其开立新的相关账号。
  3. 信用惩戒:

    • 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将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 影响信用评级,惩戒对象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其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信贷、租房、求职等方面。

五、惩戒期限

惩戒期限为二年至三年,具体期限根据惩戒对象的违法情节和性质确定。到期后,惩戒措施自动解除。

六、申诉与解除

惩戒对象对惩戒认定有异议或惩戒措施到期未解除的,可以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申诉。公安机关将在收到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所需材料,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对于原惩戒认定确有错误的,将及时解除惩戒措施。

七、法律责任

若因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进行惩处,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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