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谁是第一监护人”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监护职责是法定的,并且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
在正常情况下,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即使父母离婚,子女由其中一方抚养,父母双方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负有共同的监护责任。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监护人是兄、姐;第三顺序的监护人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国家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家庭监护存在问题时,国家有义务和责任介入,采取一系列递进性措施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这包括普及和推广家庭教育、支持家庭监护、监督家庭监护以及替代家庭监护等职责。
综上所述,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同时,国家也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