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于证明双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
具体来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结束时,无论是因何种原因(如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等),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这份证明是劳动者再就业时的重要文件,因为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前一家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从而避免新的用人单位因担心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而拒绝录用。
离职证明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并且需要包含一些关键信息,如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这些信息都是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客观描述,有助于劳动者在新的就业环境中顺利融入。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拖延或者不按法律要求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引发劳动争议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离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结束的重要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