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陈宏旭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且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构成此罪:

  1. 主体要件:

    •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既包括专业的交通运输人员,如机动车驾驶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如普通的上班族或社会公众。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直接主体,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或承包人等指使、强令他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也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2. 主观要件:

    • 危险驾驶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例如,醉酒驾驶者应当知道自己饮酒后驾车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但为了赶时间或抱有侥幸心理,仍然选择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就体现了这种故意心态。
  3. 客体要件:

    •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危险驾驶行为一旦实施,就可能对道路上其他不特定的行人、车辆及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害,威胁到众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例如,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都可能随时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周围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 客观要件:

    • 危险驾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法定的危险驾驶行为之一:
      1.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追逐竞驶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危险驾驶行为。情节恶劣的判断应结合具体情形,如追逐竞驶的时间、路段、速度、方式,以及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量。
      2. 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只要达到这个标准,不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对于校车业务和旅客运输,保障乘客的安全至关重要。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都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具体标准由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规定,如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等情况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超过。
      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将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行为人必须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并且达到了危及公共安全的程度才构成本罪。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

  • 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不追逐竞驶、不超载超速行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危险驾驶罪的相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