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数额-韩丽娟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刑事辩护

结论概述

受贿罪的数额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确定受贿行为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受贿罪的数额主要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的刑罚。此外,除了受贿数额,还有其他情节也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详细分析

  1. 受贿罪数额的基本分类

    • 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对于此类案件,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对于此类案件,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此类案件,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还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刑罚将更为严厉。

  2. 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情节

除了受贿数额,以下情节也可能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若国家工作人员之前因相关贪腐行为受过处分,再次受贿时可能会从重处罚。

  •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有前科的国家工作人员若再犯受贿罪,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若受贿所得被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洗钱等,将加重处罚。

  •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这种行为表明犯罪嫌疑人无悔罪表现,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罪若导致社会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将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

  • 多次索贿的:频繁索贿显示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应予以严惩。

  •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此类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将受到严厉打击。

  • 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特别是职务上的提拔或调整,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 特殊情形的数额认定

    • 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在不同时间、地点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每次收受财物的行为都构成受贿罪,那么这些行为的受贿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 特定关系人收受的财物视为受贿人本人收受: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交易、收受干股、合作开办公司、赌博、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等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上述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 离职后收受财物的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这体现了对离职后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

    • 斡旋受贿的数额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在此类案件中,受贿数额的认定与直接受贿相同。

    • 索贿的从重处罚:索贿是指行为人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对于索贿行为,无论数额大小,都应从重处罚。这是因为索贿行为更直接地体现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

总结与建议

受贿罪的数额认定和定罪量刑是一个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过程,不仅关注受贿数额,还关注其他情节。对于涉嫌受贿罪的个人,建议尽快向我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法律状况,争取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受贿罪或其他刑事辩护、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