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两次后必须无固定期限吗-朱原石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并非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1.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个前提条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无过错及非不能胜任情形:

    • 劳动者必须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性情形。
    • 同时,劳动者也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非过错但不适合继续工作的情形,如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 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愿:

    • 当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自己明确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说明:

  • 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即使满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及非不能胜任的情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仍然可以选择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的选择权:

    • 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特定情形除外,如因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而不续签,此时需支付补偿)。

实际应用建议:

  • 劳动者角度:

    • 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确保自己没有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并在续签时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 用人单位角度:

    • 在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劳动者的表现及是否存在法定不续签的情形。若决定不续签,应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双方协商:

    • 无论是选择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应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在续签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期望和需求,以便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过错性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错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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