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不来就不来了按劳动法怎么办-段承国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劳动纠纷

当面对员工擅自离岗或旷工,即“说不来就不来了”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合法、合规且有条理的步骤来处理。以下是一个详细的处理指南:

一、确认缺勤并尝试联系

  1. 确认缺勤:首先,用人单位需要确认员工的缺勤事实,包括具体日期和时间。这通常通过考勤记录或相关监控系统来完成。

  2. 尝试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尽快联系员工本人,了解其未出勤的原因。若无法直接联系到员工,可尝试联系其家属或紧急联系人,以获取更多信息。

二、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用人单位必须确保自身规章制度合法制定,即经过民主程序、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已向员工公示。这是处理员工旷工行为的法律依据。

  2. 旷工认定标准:根据规章制度明确旷工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如连续旷工天数或累计旷工次数。这有助于用人单位在后续处理中保持一致性。

  3. 初步措施:对于轻微旷工,用人单位可采取批评教育、扣减绩效奖金等措施,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这既是对员工的警示,也是对其行为的记录。

三、遵循劳动法规定进行处理

  1. 严重旷工的处理:若员工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程度,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 解除程序的合法性: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需确保程序合法。这包括通知工会(如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明确说明解除原因、依据和时间。同时,应确保通知书通过可靠方式送达员工,并保留寄送凭证。

四、通知、记录与证据保存

  1. 书面通知:对于任何处理决定,尤其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发送书面通知至员工登记地址,并保留好相关单据和回执。这是证明用人单位已履行通知义务的重要证据。

  2. 详细记录: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应保持详细的沟通记录、处理决定、通知送达情况等。这些记录在潜在的劳动纠纷中至关重要,有助于用人单位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结算工资与办理离职手续

  1. 工资结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及时结清员工工资。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应得收入。

  2. 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财物归还等。同时,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谨慎考虑法律后果与人性化管理

  1. 法律咨询:在处理员工旷工时,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必要时,可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以确保处理措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人性化管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注重人性化管理。通过了解员工缺勤的深层次原因,如工作满意度、家庭问题或对公司的潜在不满等,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面对员工擅自离岗或旷工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采取合法、合规且有条理的步骤来处理。通过确认缺勤、沟通了解、依法处理、通知记录及妥善善后等措施,用人单位可以既维护公司秩序,又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