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许欣怡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劳动纠纷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重要司法解释。以下是对该解释的详细解读,希望能帮助你全面理解其内容和意义: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1. 适用范围:

    • 《解释一》适用于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2. 基本原则:

    • 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具体条款解析

  1. 劳动关系认定:

    • 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包括主体资格、规章制度适用性、工作内容及报酬支付等要素。例如,外卖骑手若受平台算法控制并获取报酬,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2. 仲裁与诉讼的衔接:

    • 强调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原则,即劳动争议案件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规定了终局裁决的范围,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此类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 明确了仲裁时效为一年,并规定了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
  3.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经济补偿的支付。
    • 明确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程序,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列举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要求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支付。
  5.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

    • 规定了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相关事项,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及经济补偿的支付等。若约定补偿低于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或未约定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义务的,按月平均工资30%计算;若该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执行。

三、实际案例应用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根据《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案情进行裁判。例如,在某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提起仲裁和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遂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四、意义和影响

  1. 统一裁判标准:减少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2. 保护劳动者权益: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为劳动者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3. 规范企业用工:促使企业依法用工,减少劳动争议,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如果你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具体问题,如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计算等,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