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册外地确权应该确给谁”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宅基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即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依法确定给本农民集体成员。这是宅基地确权的核心定义和基本属性所决定的。宅基地是农村村民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法申请获批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因此,其使用权原则上应归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
接下来,我们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
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
此外,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处理方式,如“一户一宅”制度、面积超标处理、权属争议解决以及非本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的处理等。这些原则和处理方式旨在确保宅基地确权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册外地确权应该确给谁,主要取决于宅基地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确定给本农民集体成员。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继承、迁建等,也可能涉及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确权问题。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