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怎么称呼-卢伟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仲裁员对于参与仲裁的双方当事人有特定的称呼方式,这有助于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角色。具体来说:

  1. 主动提起仲裁申请的一方:被称为“申请人”。申请人通常是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希望通过仲裁程序获得法律支持和救济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例如,当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未支付加班费时,他们可以作为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 与申请人存在劳动争议并需参与仲裁程序的另一方:被称为“被申请人”。在上述例子中,被劳动者主张拖欠工资或未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就是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要针对申请人的主张进行回应,提供反驳证据或材料,并积极参与仲裁程序。

称呼的重要性:

  • 明确双方的称呼不仅有助于区分身份,还确保了仲裁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它使得仲裁委员会能够清晰地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和诉求,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 同时,这样的称呼也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你作为当事人参与劳动仲裁,应充分了解自己的身份和权利,明确自己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并积极参与仲裁程序,以期获得公正的结果。如果你对劳动仲裁程序或相关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