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以下违法情形时,将被扣3分:
超载行为:
- 驾驶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若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例如普通5座私家车载7人,超员40%,即属此情况,将被扣3分。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但未达一定比例(如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同样会被扣3分。
超速行驶: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若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如在限速60km/h的道路上行驶至73-89km/h,将被扣3分。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也会被扣3分。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若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如慢速行驶在最左侧快速车道上,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将被扣3分。
违规超车、让行与逆行: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包括从无中心线道路或同方向仅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前车右侧超越,以及在普通道路上逆向行驶,均会被扣3分。
借道超车或穿插等候车辆:
- 在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若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均属违法行为,将被扣3分。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分散注意力,增加事故风险,因此会被扣3分。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或校车:
-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不避让行人,或不按规定避让正在上下学生的校车的,均将被扣3分。
不按规定安装或使用机动车号牌:
-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或号牌不清晰、不完整、被遮挡、污损的,将受到处罚,包括扣3分。
车辆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处理:
- 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如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将被扣3分。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除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就上路行驶,将被扣3分。
疲劳驾驶:
-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因长时间驾驶易导致疲劳驾驶,增加事故风险,因此会被扣3分。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 如非机动车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等驶入高速公路,将被扣3分。
附加说明: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可能导致扣3分,如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等。具体扣分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驾驶人密切关注当地交通法规更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若您有任何关于交通违章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