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过工伤的员工辞职能有哪些赔偿-幸世航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劳动纠纷

出过工伤的员工在辞职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性质:这是对因工伤导致劳动者劳动能力受损的一种补偿。
    • 支付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对应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并按规定进行上下限调整。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性质:用于补偿工伤职工后续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 支付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适用条件:适用于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且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
    • 计算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规定为6个月至1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伤残等级)。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性质:旨在弥补职工因伤残对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
    • 支付方:由用人单位支付。
    • 适用条件:同样适用于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且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
    • 计算标准:具体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规定为25个月至4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伤残等级)。
  4. 停工留薪期工资:

    • 性质:这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 支付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计算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其他相关费用:

    •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支付。
    • 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费用凭票报销,在合理范围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特别注意事项:

  • 时效限制:申请这些赔偿通常有一定的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工伤员工在辞职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
  • 证据保留:妥善保留好相关的工伤认定材料以及医疗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申请赔偿时使用。
  • 用人单位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行动建议:

  • 在辞职前,建议工伤员工先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