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立案标准-申学敏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国家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制度的重要法律问题。下面我将为您详细、清晰地解答这一问题。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行为。该罪行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及其补充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非法处置与疫情相关的动植物或其产品

  1. 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其产品:若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其产品,且货值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即符合立案追诉的标准。这里的“疫区内易感动物”指的是处于规定的动物疫病疫区范围内,对特定疫病病原体容易感染的动物。

  2. 非法处置依法需处理的动植物或其产品:当某些动植物或其产品因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要求进行特定处理(如销毁、无害化处理)时,若行为人违反规定进行非法处置,且货值金额达到二万元以上,同样会被立案追诉。

  3. 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物品:若有人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森林植物产品,也构成立案追诉的条件。

二、逃避检疫或非法处置进境动植物

  1. 输入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若有人输入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如动植物病原体、害虫等)并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但需严格控制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即满足立案标准。

  2. 非法处置检出有危险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过程中,若检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动物疫病或植物有害生物,但行为人仍然非法处置这些产品,导致其流失,同样会被立案追诉。

  3. 多次逃避检疫或非法携带禁止进境物:若有人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携带或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并逃避检疫,或者以窃取、抢夺等方式处理被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名录内物品,也达到立案标准。

三、其他严重情节

除了上述具体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严重情节也可能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例如,导致人类或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或可能造成此类疫情发生;致使病情蔓延、扩散;致使大量畜禽、水产养殖物、其他动植物死亡、残废、流失、被弃置或被破坏,生产、经营中断或遭受重大损失;有逃避动植物检疫机构检疫、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或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刑罚,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单位犯罪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详细规定了动物防疫的方针、预防、报告、控制、扑灭及检疫等方面,为防治动物疫病提供了法律保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范了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明确了逃避检疫的法律责任。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及其补充规定》:具体列出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操作指南。

综上所述,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标准严格且明确,旨在保护国家的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制度,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