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工伤认定并非只能由用人单位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虽然明确指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伤认定只能由用人单位来申请。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规定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确保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不会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或拖延而受到损害。
此外,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地点,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应当向参保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如果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不一致,那么一般在实际生产经营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申请并非只能由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直接申请。同时,申请地点也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