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2条原文-邱教会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原文如下: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解释与背景:

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规定,旨在保护特定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时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 职业病与工伤: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如果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确保他们在可能患有职业病的情况下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他们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害的补偿和保障。

  2. 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病或受伤期间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和休息,避免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健康问题进一步恶化。

  3. 女职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特殊保护,确保她们能够安心养胎、生产和哺乳,避免因工作原因对胎儿和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4. 长期服务与退休: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他们长期为用人单位服务的认可和奖励,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他们在即将退休时能够保持稳定的收入和生活状态。

  5. 其他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还可能规定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些情形通常也是为了保护特定劳动者的权益而设定的。

法律建议:

  • 如果您作为劳动者,发现自己处于上述情形之一,且用人单位试图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 如果您作为用人单位,在考虑解除劳动合同时,务必仔细审查劳动者的情形,确保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 同时,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如罚款、责令改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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