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期间从什么之日算起-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行政纠纷

国家赔偿期间的起算时间因赔偿类型及具体情形而异,具体如下:

一、行政赔偿期间起算点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2年内提出。这一期限属于主观标准,需结合个案判断权利人是否具备认知条件。具体情形包括:

  1. 典型情形:行政机关作出明确侵权决定并送达文书时,以文书签收日为起算点。例如,若行政机关于2024年5月1日作出违法扣押财产的决定,并于当日送达扣押决定书,则赔偿请求人自2024年5月1日起知道侵权行为,赔偿期间自此日起算。

  2. 特殊情形:

    • 若侵权行为持续存在(如违法扣押财产未返还),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例如,行政机关于2024年5月1日扣押财产,但直至2024年10月1日仍未返还,则赔偿期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算。
    • 若存在多个关联行为,以最后一个行为完成日为准。例如,行政机关先作出违法决定,后又实施了多个违法执行行为,则赔偿期间自最后一个执行行为完成日起算。

二、刑事赔偿期间起算点

(一)对错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实践中通常以以下时点为基准:

  1. 无罪判决生效日: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后,以判决生效日为起算点。例如,张三于2024年1月1日被错误拘留,后经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再审改判无罪,判决于2024年12月1日生效,则赔偿期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算。

  2. 释放/取保候审日:一审判决有罪但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或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以实际恢复自由之日为起算点。例如,李四于2024年3月1日被拘留,后被逮捕并起诉,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李四于2024年11月1日被释放,则赔偿期间自2024年11月1日起算。

  3. 强制措施解除日:对未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当事人,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为起算点。例如,王五于2024年4月1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于2024年7月1日送达王五,则赔偿期间自2024年7月1日起算。

(二)对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赔偿

自财产损害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出。需注意两类特殊情形的起算规则:

  1. 持续性财产损失:如违法查封导致长期无法经营,从查封措施解除之日起计算。例如,行政机关于2024年2月1日查封了某企业的经营场所,导致企业无法经营,查封措施于2024年8月1日解除,则赔偿期间自2024年8月1日起算。

  2. 返还财产请求:若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返还义务,自期限届满次日起开始计算赔偿请求时效。例如,行政机关于2024年3月1日扣押了某企业的财产,并承诺在30日内返还,但直至2024年4月15日仍未返还,则赔偿期间自2024年4月16日起算。

总结与建议:

国家赔偿期间的起算时间因赔偿类型及具体情形而异,需结合个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赔偿请求人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侵权决定书、释放证明、不起诉决定书等,以证明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时间。同时,赔偿请求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赔偿请求,以免丧失请求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