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金磊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关于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法律专业性和程序性的重要问题。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见解,为您详细阐述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

一、枉法仲裁罪概述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行严重损害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立案标准

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涉及标的额或经济损失:
    • 仲裁事项涉及的标的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 造成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这两个标准是从经济角度衡量枉法仲裁行为的严重性。当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或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时,表明该行为可能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需要予以刑事立案。

  1. 行为表现:
    •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接受其请客送礼的;
    • 为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而予以采信的;
    • 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 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法定程序办理案件的;
    • 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的。

这些行为表现是从仲裁人员的行为角度来衡量其是否构成枉法仲裁罪。当仲裁人员存在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时,即可能构成枉法仲裁罪。

  1. 其他情况:
    • 虽未达到上述经济数额标准,但多次进行枉法仲裁的;
    • 枉法仲裁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这两个标准是对前两个标准的补充。当枉法仲裁行为虽然未达到经济数额标准,但行为频繁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时,同样需要予以刑事立案。

三、相关法律规定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枉法仲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明确了枉法仲裁罪的刑罚幅度,体现了法律对枉法仲裁行为的严厉打击。

四、主体与主观方面

  • 主体:枉法仲裁罪的主体为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包括在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委员会中承担民商事争议仲裁职责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行使仲裁权的机构中的相关人员。
  • 主观方面: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却仍有意为之。过失不构成此罪。

五、总结与建议

枉法仲裁罪是维护仲裁公正性的重要法律武器。对于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而言,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仲裁程序,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裁决。一旦触犯枉法仲裁罪,将依法受到严厉追究。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枉法仲裁的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