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取保的几种情况-赵海洲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并非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允许取保候审:

  1. 累犯与犯罪集团主犯:

    • 累犯:指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罪犯。累犯因其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大,通常不适用取保候审。例如,某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不久又因抢劫罪被捕,这种情况下,他作为累犯,很难获得取保候审。
    • 犯罪集团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的犯罪嫌疑人,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一般也不得取保候审。比如,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因涉及多起严重犯罪,通常不会被允许取保候审。
  2. 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 这类行为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和逃避法律制裁的决心,因此不允许取保候审。例如,某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试图通过自伤、自残的方式逃避侦查,这种情况下,他显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 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 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因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通常不能取保候审。例如,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因其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通常不会被允许取保候审。
    • 其他严重犯罪:一般指法定刑或量刑档次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同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也不允许取保候审。
  4. 特殊情形下的不可取保候审:

    • 可能实施新罪:有证据或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再次犯罪,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一般不予取保候审。比如,一个有多次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在因新的盗窃行为被捕后,如果证据显示他仍有继续盗窃的可能,那么他通常不会被允许取保候审。
    •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或引发公共安全事件,不得取保候审。例如,一个涉嫌恐怖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因其行为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不会被允许取保候审。
    • 干扰司法程序:包括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干扰证人作证,或与同案犯串供等,妨碍司法机关正常侦查、审判的,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比如,一个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试图通过贿赂证人或毁灭证据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这种情况下,他显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为保障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报复行为,存在此可能性的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例如,一个因故意伤害罪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证据显示他可能对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报复,那么他通常不会被允许取保候审。
    •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犯罪嫌疑人有自杀或逃跑迹象,表明其不愿接受法律制裁,存在逃避侦查、审判的可能性,因此不适合取保候审。比如,一个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表现出强烈的自杀倾向或试图逃跑,这种情况下,他显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总结与建议: 取保候审的适用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求。具体案件是否可取保候审,应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犯罪嫌疑人情况和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