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款-郭雄伟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款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以下是详细解析:

一、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1.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例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并非作案人,或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此时就应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2.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期限届满,或者办案机关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长期羁押。
  3. 变更强制措施:

    •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办案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逮捕等),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同时解除原取保候审决定。例如,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此时就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4. 被判处刑罚且无需继续羁押:

    •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宣告暂予监外执行,且无需继续羁押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是基于刑罚执行的需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
  5. 其他法律规定情形:

    • 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因意外事件死亡,此时就应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规定

  1. 决定解除:

    • 由办案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这一决定应当基于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
  2. 通知与执行:

    • 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派出所等相关方。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到指定地点报到,并交回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金收据等相关材料。这是为了确保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得到有效执行,并保障相关方的知情权。
  3. 退还保证金:

    • 对于采取保证金保证方式的被取保候审人,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如果未违反相关规定,办案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指定的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这是为了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财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具体法律条款引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解除取保候审的问题,建议首先仔细审查案件情况,确认是否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办案机关依法作出解除决定,并及时通知相关方。如果涉及保证金退还问题,也需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