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偶犯的法律规定-何飞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在我国刑法中,虽未对“初犯”和“偶犯”作出直接明确的法条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它们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往往会对定罪量刑产生积极影响。不过,是否从宽处理还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人的整体表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初犯与偶犯的定义及特点

  1. 初犯:指的是行为人首次实施犯罪行为,即第一次受到刑事追诉的罪犯。初犯由于通常是第一次犯罪,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且往往有悔过自新的可能。

  2. 偶犯:指的是行为人并非惯常犯罪,而是在某种特殊情境或偶然因素的影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具有偶然性。偶犯的主观恶性也相对较小,且其犯罪行为具有偶然性和非预谋性。

二、法律原则与政策依据

  1.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初犯和偶犯由于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可以根据这一原则适当从轻处罚。

  2.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高司法机关的相关指导意见体现了对初犯、偶犯从宽处理的精神。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初犯和偶犯通常符合这些条件,因此在量刑时应予以从宽考虑。

三、司法实践中的考量

  1. 定罪方面:

    • 在一些轻微犯罪案件中,若行为人为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有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偶尔因生活所迫而实施的小额盗窃行为,若综合考量其犯罪动机、手段、数额等因素后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
  2. 量刑方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9条,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法院应综合考虑其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及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如盗窃罪中,初犯、偶犯且盗窃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又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能会判处较轻刑罚,如单处罚金或适用缓刑。
    • 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再犯可能性。初犯、偶犯通常因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再犯可能性低,而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 初犯、偶犯虽在司法实践中常被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但这并不绝对。具体的定罪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
  • 若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即使为初犯、偶犯,也可能受到较重处罚。例如,初犯、偶犯实施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仍可能面临严厉的刑罚。
  • 每起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确保量刑公正合理。因此,在涉及具体案件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初犯”和“偶犯”在司法实践中是重要的量刑考量因素,但具体处理结果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犯罪人的整体表现来决定。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