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立案标准-张文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制假售假的立案标准,这主要涉及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立案标准:

首先,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且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1.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这意味着,如果销售的伪劣产品金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就构成了立案的标准。

  2.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即使伪劣产品尚未实际销售,但如果其货值金额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也符合立案的条件。

  3.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计算方式,但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已销售的伪劣产品金额虽然不足五万元,但加上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按已销售金额的三倍计算后)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也应当立案。

在理解这些立案标准时,还需要注意几个关键概念:

  • “掺杂、掺假”:指的是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异物,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产品明示的质量标准,从而降低或失去应有的使用性能。

  • “以假充真”:是指用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

  • “以次充好”:是指用低等级、低档次的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的产品,或者用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新产品。

  • “不合格产品”:指的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此外,对于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的计算也有明确规定:

  • “销售金额”:指的是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对于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制假售假的行为,国家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打击和惩处。同时,国务院也批转了相关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及时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