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追诉标准-卢滨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诈骗的追诉标准,这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考量体系。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诈骗追诉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数额标准

  1. 一般诈骗罪: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一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追诉,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
    •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可能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2. 特殊类型诈骗:

    • 电信网络诈骗:对于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同样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 合同诈骗:在合同诈骗中,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达到二万元以上的,也应予立案追诉。

二、行为标准

  • 除了数额标准外,即使诈骗财物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也可能被追诉和立案:
    •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
    •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

三、未遂情形

  • 诈骗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有两种特殊情况应当定罪处罚:
    • 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虽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符合特定条件(如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四、共同诈骗

  • 对于共同诈骗犯罪,应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即使某些行为人实际分得的财物较少,但只要参与的共同诈骗总额达到立案标准,就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五、法律责任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六、行政处罚

  • 若诈骗行为情节较轻,未达到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该条规定,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诈骗的追诉标准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既考虑诈骗数额的大小,也综合考虑诈骗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在遇到疑似诈骗行为时,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以帮助司法机关进行判断和侦查。同时,也请您提高警惕,增强防骗意识,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