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虚假陈述的规定-林佳楠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侵权纠纷

关于《民法典》中虚假陈述的规定,主要涉及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及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1. 虚假陈述的定义与法律性质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虚假陈述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故意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或隐瞒关键事实,意图误导法院裁判的行为。其本质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能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虚假陈述可能导致以下法律后果,需分情况讨论:

(1)民事责任

  • 证据效力否定:法院可对虚假陈述的证据不予采信,甚至直接否定其主张。
  • 赔偿损失:若虚假陈述导致对方损失(如诉讼成本增加),需承担赔偿责任。
  • 罚款或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法院可对虚假陈述方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

案例参考:

  • 某合同纠纷中,被告故意隐瞒已支付部分款项的事实,法院认定其虚假陈述,驳回其抗辩并判决支付全额款项,同时对其罚款5万元。

(2)刑事责任(极端情况)

若虚假陈述涉及伪造证据、诈骗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若以虚假陈述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

法院通常从以下角度判断是否构成虚假陈述:

  • 主观故意:陈述人明知内容虚假仍故意为之。
  • 客观影响:陈述内容与案件关键事实相关,且足以影响裁判结果。
  • 证据矛盾:陈述与其他证据(如书面合同、转账记录)明显矛盾。

示例:

  • 离婚诉讼中,一方声称未转移财产,但银行流水显示其婚内多次大额转账至他人账户,法院可能认定其虚假陈述。

4. 实务建议

  • 诉讼参与人:
    • 诚实陈述事实,避免夸大或隐瞒;
    • 提交证据前核对真实性,保留原始凭证;
    • 若发现对方虚假陈述,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要求对方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
  • 律师代理:
    • 指导当事人完整披露案件事实,规避虚假陈述风险;
    • 对对方证据提出质疑时,需结合客观证据反驳,而非仅依赖口头否认。

5. 特殊情形:自认与虚假陈述

若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认对己不利的事实,后续又反悔称自认虚假,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撤回:

  • 经对方同意;或
  • 有充分证据证明自认是在受胁迫或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

总结:虚假陈述在民事诉讼中风险极高,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面临刑事处罚。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规划诉讼策略。如有具体案件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