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事件的定义是什么-谢兴平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刑事辩护

未遂事件,在刑法领域通常指的是犯罪未遂,其定义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犯罪形态。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析:

定义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一定义清晰地界定了犯罪未遂的法律边界,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构成要件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着手”是犯罪行为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的标志,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构成直接、紧迫的威胁。例如,在故意杀人案中,举刀砍向被害人的瞬间,或在盗窃案中伸手掏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均视为“着手”。
  2. 犯罪未得逞:

    • 指犯罪行为未完全实现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判断标准因犯罪类型而异,如结果犯以结果发生为既遂,若结果未发生则为未遂;行为犯则以完成特定行为为既遂,若因外部因素未能完成,则为未遂。
  3.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 犯罪未遂的发生并非出于犯罪分子本意,而是由外在、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这些因素包括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阻止(如警察介入)或自然力的阻碍(如天气变化)等。

类型划分

犯罪未遂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类型划分,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 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 实行终了的未遂指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但因外部因素未能达到既遂状态。例如,投毒后被害人被及时救治脱险。
    •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则是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因外部因素被迫中断。例如,盗窃时被发现并抓获。
  2. 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 能犯未遂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完成犯罪,但因意外原因未能得逞。例如,开枪射击但未击中目标。
    • 不能犯未遂分为工具不能犯和对象不能犯。工具不能犯指使用的工具或手段客观上无法完成犯罪(如用白糖投毒);对象不能犯指犯罪对象不存在或不具有特定属性(如盗窃空保险柜)。

法律后果

对于未遂犯,法律允许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虽然犯罪未遂未造成既遂的严重后果,但已对社会秩序和法益构成威胁。量刑时需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未遂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以确定具体的处罚幅度。

举例说明

以盗窃罪为例,如果张三趁李四家无人时撬门进入屋内翻找财物,但突然听到外面有警笛声,以为警察来了,便匆忙逃离现场。在此例中,张三已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但因听到警笛声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取得财物,属于盗窃罪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张三的盗窃罪未遂行为,法院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结来说,未遂事件在刑法领域具有特定的含义和重要性,它关乎犯罪行为的评价与处理。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