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遗嘱怎样法律签定-孙先格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自主遗嘱怎样法律签定”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自书遗嘱的合法订立问题。下面我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形式。在订立自书遗嘱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亲笔书写:自书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由您本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使用电脑打印。这是确保遗嘱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关键。

  2. 亲笔签名:在遗嘱书写完毕后,您需要在遗嘱的末尾亲笔签上自己的姓名。签名是确认遗嘱内容为您本人真实意愿的重要步骤。

  3. 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必须明确标注出年、月、日,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这是为了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以便在存在多份遗嘱时,能够按照时间顺序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有效的。

此外,还有一些常见的情况可能导致自书遗嘱无效,您需要特别注意:

  • 遗嘱末尾没有签名:如果遗嘱末尾没有您的签名,只是在遗嘱开头书写了您的名字,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 仅加盖名章或捺手印:如果您具有书写能力,但遗嘱末尾没有签姓名,而是仅加盖了名章或捺了手印,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 未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末尾没有注明年、月、日,而是在遗嘱内容中模糊地表述为“我今天九十三岁了”等,这样的遗嘱同样无效。

  • 涂改、增删部分未签名确认:如果遗嘱中有涂改或增删的部分,您需要在这些地方进行签名确认,并注明年、月、日。否则,这些涂改或增删的部分可能被视为无效。

除了自书遗嘱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五种遗嘱形式,包括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订立要求和注意事项。例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录音录像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等。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无论您选择哪种遗嘱形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对遗嘱的订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