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评残标准-黄进国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听力残疾的评残标准,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出现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以至于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且这种情况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仍未痊愈。听力残疾主要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听力完全丧失,二是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无法进行正常的听说交往。

接下来,我们来看听力残疾的分级标准,这是根据平均听力损失和言语识别率来划分的:

  • 一级听力残疾: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超过90分贝(dBspL),且言语识别率低于15%。
  • 二级听力残疾: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在71至90分贝之间,言语识别率在15%至30%之间。
  • 三级听力残疾: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在61至70分贝之间,言语识别率在31%至60%之间。
  • 四级听力残疾: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在51至60分贝之间,言语识别率在61%至70%之间。

这个分级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的儿童或成人,且听力丧失已经过一年以上的治疗仍未痊愈的情况。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上述条件,并希望申请残疾人证,以顺德区为例,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二寸白底照片1张,以及有效居住证原件(如果是非佛山市户籍对象)。然后,您可以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小程序等线上途径进行申请,也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线下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按照系统指引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通过后,残联工作人员会分发至对应的残疾评定医院进行评定。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会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和批准残联机关办公场所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会予以批准并制发残疾人证。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