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能去外地吗-杨膳齐律师|法行宝
2026-08-02 刑事辩护

在取保候审期间,您是否能去外地主要取决于是否获得了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一个重要的义务,那就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的“市”指的是县级市或不设区的市,并非地级市或设区的市。

如果您确实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那么您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您离开前,还需要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这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没有终结以前,随时都有可能对您进行讯问、核实证据或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如果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那么您将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根据规定,如果您已经交纳了保证金,那么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同时,根据您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您还可能面临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后果。

因此,我建议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确实需要去外地,一定要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批准。这样可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