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可以去外地吗-傅建彪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刑事辩护

在取保候审期间,关于是否可以去外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是否获得了执行机关的批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的“市”指的是县级市或不设区的市,并非地级市或设区的市。也就是说,如果你需要离开自己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必须事先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你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还需要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在你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随时都有可能对你进行讯问、核实证据或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等。如果你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就可能会干扰到这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如果你违反了上述规定,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且根据不同情形,你可能会面临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后果。

因此,我建议你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确实需要去外地,一定要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再行前往。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