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个月不交社保合法吗-郭子浩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职第一个月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只要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负有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其次,社会保险是法定强制义务,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通过私下约定或现金补偿等方式来免除这一义务。即使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您要求补缴社保时,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补缴的责任,并可能面临滞纳金及行政处罚等风险。

再者,对于您关心的试用期结束后补缴社保的问题,虽然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因为补缴只是事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并不能改变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履行法定参保义务的事实。

最后,我还想提醒您的是,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综上所述,入职第一个月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作为劳动者,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