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被申请人是什么意思-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行政纠纷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法律程序中两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程序的基本框架。 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申请人的定义与角色

“申请人”通常是指启动某项法律程序或向某个机构提出申请的一方。这个角色广泛存在于各种法律场景中,包括但不限于:

  1. 行政复议程序: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他们可以作为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依法作出裁决。例如,张三对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吊销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不服,即可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2.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作为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对争议事项进行裁决。例如,员工李四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加班工资,即可作为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3. 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虽然通常使用“原告”这一称谓,但在某些特殊程序,如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会涉及“申请人”。此时,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一方为申请人。

  4. 行政许可:在向政府或其他行政机构申请许可证、执照或其他形式的行政许可时,提交申请的一方也是申请人。

  5. 其他法律程序: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特别程序,认为某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

二、被申请人的定义与角色

“被申请人”则是指针对申请人的申请或诉求,在法律程序中需要作出回应或接受审查的一方。这个角色同样适用于多种法律场景:

  1. 行政复议程序: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例如,在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张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案例中,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即为被申请人。

  2.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被申请人通常是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另一方主体,即被要求参与仲裁并解决争议的一方。如上述李四案例中,李四所在的用人单位即为被申请人。

  3. 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在民事诉讼的特殊程序中,如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被采取措施的对方当事人即为被申请人。例如,若甲认为乙可能转移财产,影响未来判决的执行,甲可向法院申请对乙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在此情况下,甲是申请人,乙则是被申请人。

  4. 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当一方当事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需要履行该义务的当事人即被称为被申请人。例如,若法院判决丙向丁支付货款10万元,但丙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丁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丁是申请人,丙则是被申请人。

  5. 其他法律程序:在诸如破产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其他特殊法律程序中,也可能存在“被申请人”的称谓。其具体含义需根据程序的性质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总结与建议

“申请人”是启动法律程序或提出申请的一方,他们通过提出自己的诉求或请求,希望法律机构能够对其进行裁决或处理;而“被申请人”则是需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或诉求进行回应或接受审查的一方,他们需要在法律程序中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观点或反驳申请人的诉求。这两个角色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推动了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如果您在法律程序中遇到了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相关的问题,或者对这两个角色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我咨询。 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释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