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怎么休的-白裕文律师|法行宝
2026-07-30 劳动纠纷

年假的休息方式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年假天数确定
    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年假天数: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天数,且年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2. 年假安排原则

    • 单位统筹安排: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结合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年假(如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
    • 职工申请优先:职工可主动向单位提出年假申请,单位应在1个月内明确答复(同意或调整时间)。
    • 跨年度使用: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单位原因未安排的,可跨1个年度使用(需职工书面同意)。
  3. 年假未休的补偿

    • 单位原因未休: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 职工主动放弃:若职工书面放弃年假,单位无需补偿,但需保留相关证据(如放弃声明)。
      例外情形:新入职职工或离职职工,按当年度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年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4. 不得休年假的情形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建议:若单位未依法安排年假或支付补偿,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具体纠纷,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