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罚款标准-申宏伟律师|法行宝
2026-07-29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过期药品的罚款标准,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过期药品罚款标准及相关解释:

一、过期药品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被视为劣药。

二、罚款标准

  1. 基本罚款原则:

    • 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2. 货值金额计算:

    • 如果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
    • 如果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则按一万元计算。
  3. 具体罚款数额的确定:

    • 罚款数额并非固定,而是在货值金额的十倍至二十倍之间浮动,具体数额由监管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

三、实际案例参考

以您提供的灌市监处罚〔2025〕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例,该案例中涉及过期药品的货值金额为38元,但由于货值金额远低于一万元,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按一万元计算罚款基数。最终,监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配合调查情况等因素,决定对当事人处以10500元的罚款,这一数额在货值金额十倍(即10万元,但按一万元计算基数后的十倍为10万元的下限调整后的实际考量范围)以下的范围内,体现了减轻处罚的情节。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使用单位(如医疗机构)使用劣药的,也按照销售劣药的规定进行处罚。
  • 如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更严厉的处罚。
  • 当事人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过期药品的罚款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货值金额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