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规定-吴佳欢律师|法行宝
2026-07-29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判后答疑规定”的问题,这通常指的是在法院作出裁判后,针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存在的疑问,由承办法官或合议庭进行解释和说明的一项制度。以下我将结合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的判后答疑工作实施办法,为您详细介绍判后答疑的相关规定:

一、判后答疑的定义与目的

判后答疑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判后,针对当事人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以及诉讼程序等方面提出的疑问,由承办法官或合议庭进行释法析理的活动。其目的在于提高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强化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案结事了。

二、判后答疑的原则

判后答疑坚持便民利民、辩法析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这意味着在答疑过程中,法官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需求,耐心解释法律条款和裁判理由,力求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案件的圆满解决。

三、判后答疑的适用对象与条件

判后答疑的适用对象主要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于裁判文书生效后半年之内来法院申诉的案件当事人。同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审判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予答疑。

四、判后答疑的方式与程序

  1. 答疑方式:判后答疑原则上采用当面答疑的方式,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采用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答疑。

  2. 答疑程序:

    • 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立案庭信访值班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申请答疑。
    • 立案庭信访值班人员对当事人的来访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判后答疑条件的,会立即联系相关审判庭负责人安排答疑。
    • 相关审判庭在接到立案庭转交的材料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定答疑的法官、日期和地点,并通知当事人。
    • 答疑法官应当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制作答疑笔录。

五、判后答疑的内容与处理

  1. 答疑内容:答疑法官应当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的含义及程序等方面进行答疑。

  2. 处理情形:

    • 当事人对答疑结果满意并服判的,承办法官应在答疑笔录上注明。
    • 经答疑,当事人仍坚持其观点理由的,应告知其依法行使上诉、申请复议、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权利。
    • 裁判文书存在笔误或表述不当等瑕疵但不影响裁判结果的,承办法官应耐心释明,确有必要的,作出补正裁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案件进行判后答疑最多不超过两次。
  2. 当事人接受答疑后再次来访的,除涉及新情况需要原承办合议庭接待外,由立案庭负责接访。
  3. 执行案件参照判后答疑的相关规定执行。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判后答疑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