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私人借钱中约定的“1分5利息”(即月利率1.5%,年利率18%)是否受法律保护,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无效情形。
一、根据借款合同成立时间判断
若借款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
- 根据当时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此情况下,年利率18%低于24%,因此该利息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 举例:甲在2019年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5%,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甲应按照约定支付乙利息18000元(\(100000×1.5\%×12 = 18000\)元)。若甲拒绝支付,乙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该利息,法院会予以支持。
若借款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 一年期LPR每月都会有所变动,假设以某个具体时间点(如2024年7月)为例,一年期LPR为3.55%,那么四倍就是14.2%(\(3.55\%×4 = 14.2\%\))。
- 此时,年利率18%超过了该上限,对于超过部分(\(18\% - 14.2\% = 3.8\%\))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二、考虑其他无效情形
除了根据借款合同成立时间判断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如果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以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该借贷合同无效,其中的利息约定自然也不受法律保护。
-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这种情形下的借贷合同同样无效。
-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这种职业放贷行为也是无效的,其中的利息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这种情形下的借贷合同无效,利息约定也不受保护。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借贷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三、法律建议
-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借贷双方应明确约定利率,并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同时,应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在借款过程中:如果出借人或借款人发现对方存在上述无效情形之一,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拒绝支付或接受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等。
- 在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总之,私人借钱中约定的“1分5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需根据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无效情形进行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