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终止调解书的填写需根据具体纠纷类型和调解机构要求进行,但通常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注意关键填写要点:
标题与文书类型
标题直接写明“投诉终止调解书”或“终止调解协议书”,明确文书性质。若由特定机构(如消协、市场监管部门)主持调解,需在标题中注明机构名称,例如“XX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终止调解书”。
双方信息
- 投诉方(申请人):需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
- 被投诉方(被申请人):同样需填写完整信息,若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需注明经营场所或注册地址。
关键点:信息需与投诉时提交的材料一致,避免因主体错误导致文书无效。
纠纷概述
简要说明投诉事项,包括:
- 纠纷发生时间、地点;
- 投诉请求(如退款、赔偿、道歉等);
- 调解过程中双方的主要分歧点。
示例:“2023年5月1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购买商品(订单号XXX),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被申请人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双方于2023年6月1日启动调解。”
终止调解的原因
需明确终止调解的具体事由,常见情形包括:
-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无需继续调解;
- 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协议;
- 一方明确拒绝继续调解;
- 调解中发现纠纷不属于该机构受理范围。
关键点:原因需与事实相符,若因“达成一致”终止,需在后续条款中体现协议内容;若因“拒绝调解”终止,需注明拒绝方及时间。
终止调解的声明
需包含以下内容:
- 明确表示“自本调解书签署之日起,双方终止调解程序”;
- 声明“本调解书不构成对纠纷的实体性裁决,双方仍可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
- 若调解机构为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可注明“本终止决定不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对被投诉方作出行政处理”。
签署与日期
- 双方签字/盖章:投诉方、被投诉方需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签字并捺印);
- 调解员/调解机构签字/盖章:若由机构主持调解,需调解员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 日期:填写签署当日日期,需与调解终止的实际时间一致。
附件(如有)
若调解过程中已形成书面材料(如调解记录、证据清单),可作为附件附后,并注明“本调解书与附件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事项:
- 若纠纷涉及金额较大或权利义务复杂,建议在终止调解前咨询律师,确保文书内容不损害自身权益;
- 终止调解后,若需通过诉讼解决,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 调解机构出具的终止调解文书可能具有特定效力(如消协调解书可申请司法确认),填写前需了解当地规定。
如有具体纠纷类型或调解机构要求,可进一步说明,我会协助细化文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