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金吗-崔茂秀律师|法行宝
2026-07-29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需分情况讨论:

  1. 用人单位不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条件”提出续签,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2. 劳动者不续签

    •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劳动者主动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 用人单位降低原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
      关键点:劳动者需证明用人单位降低了续签条件(如薪资、岗位、工作地点等),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3. 特殊情形

    • 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如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等),但用人单位未续签或终止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合同: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规定需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但《劳动合同法》未强制要求,需以地方性法规为准。

建议:

  • 劳动者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续签通知等证据,以便维权。
  • 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前,需评估是否符合法定补偿情形,避免违法终止风险。

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