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流程及材料准备、公司不配合的应对方式如下:
工伤鉴定流程及第一步材料准备
- 工伤认定申请表(需填写事故经过、受伤部位等,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签字);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工作证等,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 医疗诊断证明(首次就诊的病历、诊断书、检查报告等,需加盖医院公章)。
-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需提供出差证明、工作安排记录等;
- 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公司不配合的应对方式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无需公司同意;
- 若公司拒绝盖章,可提交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转账记录、同事证言、考勤记录等)替代;
- 社保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向公司发出《举证通知书》,若公司无法证明非工伤,将承担不利后果。
- 若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如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可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 仲裁裁决生效后,再凭裁决书申请工伤认定。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不配合行为,要求其责令公司改正;
- 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可同时要求社保部门责令公司补缴。
温馨提示:工伤认定是后续索赔的关键,即使公司不配合,员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推进流程。若材料准备或流程操作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