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交警定责不认可怎么处理-何林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交通事故

若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可,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申请复核
    • 申请期限: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申请方式: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例如,若认为交警在认定责任时未充分考虑某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如超速、酒驾等,应在申请中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如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等。
    • 复核结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复核结论可能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也可能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若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重新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2. 在诉讼中提出异议
    • 诉讼时机: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或者错过了复核申请期限,可以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就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重要的证据,但并非绝对不可推翻。
    • 举证要求: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交警的责任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事故原因、车辆性能等进行重新鉴定;可以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与责任认定书所记载的不符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和判断。如果法院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确实存在错误,将不会采信该责任认定书,而是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