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书下来了可以反悔吗-马吉刚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调解书一旦签收,原则上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调解书生效后的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法原则,对争议事项进行调解后达成的协议,并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调解书被签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不得随意反悔或变更。

二、可以反悔或申请撤销的特定情况

尽管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调解书:

  1. 调解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 如果当事人在签订调解书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调解书的内容显失公平,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那么该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书。
  2. 调解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 如果调解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调解书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以申请不予执行。
  3. 对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调解书,那么受欺诈、胁迫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书。

三、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的程序

  1. 申请撤销调解书:

    • 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调解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调解书送达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调解书、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2. 申请不予执行调解书:

    • 如果调解书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认为调解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
    • 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调解书、证明调解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

四、法律后果

  1. 如果调解书被撤销或不予执行:

    •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将恢复至调解前的状态,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果调解书未被撤销或不予执行:

    • 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劳动仲裁调解书一旦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在签订调解书前,务必仔细阅读调解书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