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38条污染环境罪量刑-张羽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污染环境的严重程度、情节及后果来划分,分为一般情形、情节严重情形以及最高量刑情形。

一、一般情形

  1. 量刑标准: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且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修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 在重点保护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的;
    •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达到一定数量的(如三吨以上);
    • 排放、倾倒、处置特定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的;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的;
    • 导致公私财产损失、饮用水源取水中断、农用地功能丧失等严重后果的;
    • 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情节严重情形

  1. 量刑标准:若污染环境行为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严重”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在重点保护区域排污,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 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污,造成严重生态损害或公私财产损失的;
    •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
    • 违法所得或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 造成县级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 致使大量农田、林地基本功能丧失或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 致使森林或其他林木大量死亡的;
    • 致使大量群众疏散、转移的;
    • 致使多人中毒、轻伤、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最高量刑情形

  1. 量刑标准:对于特别严重的污染环境行为,如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向其提供或委托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这通常涉及更严重的生态损害、公私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如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以及在其他特别严重情形下排放有害物质。

四、其他影响因素

  1. 数罪并罚:如果污染环境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将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并从重处罚。

  2. 单位犯罪:对于单位犯污染环境罪的,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量刑情节:具体的量刑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犯罪情节的具体细节、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裁定最终的量刑。

总结与建议:

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法律知识点和具体情节的考量。作为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不幸涉及污染环境罪的指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污染环境罪或其他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