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第一监护人是谁-何晓伦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婚姻家庭

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关于“第一监护人”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双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一身份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具体来说,即使父母离婚,并且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父母双方仍然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即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

在父母离异后,如果关于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或者父母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来确定监护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监护能力,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监护人。

  2. 兄、姐: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有监护能力的兄、姐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的监护人。

  3.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如果前两个顺序的监护人都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没有前两个顺序的监护人,那么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在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担任监护人。

此外,如果关于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在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进行。

综上所述,父母离异后,父母双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关于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或特殊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程序来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