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工伤鉴定流程-张万军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流程需按以下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1. 申请工伤认定

    •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 申请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 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鉴定条件: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均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 申请材料: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认定工伤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等。
    • 鉴定流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鉴定,60日内出具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3. 领取鉴定结论并主张权益

    • 结论效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包括伤残等级(一级至十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
    • 待遇主张:根据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主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若用人单位未参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复议或诉讼:若对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事项:

  • 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未完成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
  • 鉴定过程中需积极配合提供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程序延误。
  • 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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