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怎么处罚-王晓阳律师|法行宝
2026-07-24 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违反该规定的处罚需结合具体违法情形及地方性法规确定,常见处罚方式如下:

  1. 一般情形下的处罚
    若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如逆行),通常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右侧通行原则)
    • 第90条(违法处罚通用条款)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记分规则)
  2. 特殊道路或情形的处罚

    • 高速公路逆行:直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200元罚款,记12分(因高速公路逆行危险性极高,处罚更严厉)。
    • 非机动车逆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能扣留非机动车。
  3. 地方性法规的补充规定
    部分地区可能对逆行行为制定更具体的处罚标准(如提高罚款金额或增加扣分)。例如,北京市对机动车逆行罚款200元、记3分;上海市对非机动车逆行罚款50元。
    建议:可通过当地交警部门官网或APP查询具体细则。

  4. 导致事故的加重处罚
    若逆行行为引发交通事故,除行政处罚外,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医疗费等);若构成犯罪(如交通肇事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 右侧通行是道路交通的基本原则,逆行会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安全,请务必遵守。
  • 若对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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