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时未休年假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核心结论如下:
补偿计算方式
若用人单位因辞退导致员工未休完当年应休年假,需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包含已支付的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计算公式:未休年假天数 × 日工资收入 × 200%
日工资收入:按员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补偿范围限制
操作建议
温馨提示:若涉及复杂情形(如非全日制员工、跨年度休假安排等),建议提供具体细节进一步咨询,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