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措施-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行政纠纷

强制措施在法律上主要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种类型,以下分别进行详细解释:

一、行政强制措施

  1. 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 核心特征:

    • 主体法定性:仅法定的行政机关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权实施。
    • 目的预防性、保全性:旨在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不具备惩戒、追责的法律效果。
    • 行为暂时性、临时性:属于阶段性、过渡性的行政管控行为,不会对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作出永久性、终局性的处分。
    • 对象特定性:管控对象必须与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潜在的安全危险、需要固定的案件证据存在直接关联。
    • 依据法定性:强制措施的种类设定、适用条件、适用场景、实施流程等均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
    • 强制性:实施完全不以行政相对人的主观意愿为前提,属于行政机关单方依职权作出的刚性管控行为。
  3. 种类: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

  1. 概念: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它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重要的兜底执法手段,也是保障行政行为效力落地的关键制度。

  2. 核心特征:

    • 主体特定性:实施主体仅限法律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 目的强制性:旨在强制不履行行政决定的相对人履行义务,实现既定的行政管理目标。
    • 行为终局性:与行政强制措施的暂时性不同,行政强制执行是对相对人权益的终局性处分。
    • 方式法定性:执行方式由法律明确列举,如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物等。
  3. 实施方式: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总结与建议:

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而采取的重要手段。无论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正当性。如果您在面临强制措施相关的问题时,如认为行政机关的措施违法或不当,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